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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03-25 16:49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元旦、春节临近,“三级两会”也将相继召开,寒假工作已经展开,为确保学院安全,维护学院教 职员工及学生的利益,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和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要求:

一、做好寒假期间的防火防盗常识学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长清校区各楼宇已经全部启用,配套设施齐全,设备贵重;文东校区宿舍密集,人财物相对集中,防火、防盗工作非常重要。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高校消防、治安相关案例,认真准备学习资料,举一反三集思广益,掌握防火、防盗常识,提高防范意识。

二、查找防范薄弱环节,做好检查排查工作 长清和文东两校区占地面积大,楼宇数量多,安全细节容易忽视。在放假之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排查以下内容:1、防盗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能正常使用;2、放假时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是否关闭,插头是否拔下;3、门窗是否完好;4、重要物资是否有专门防范措施;5、有无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其存放和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增加检查内容,同时要督促指导所属人员对家庭居室进行必要的防火防盗自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解决,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三、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在检查排查的基础上制定防范措施,特别是对各单位的贵重危险物品,在逐一清点的基础上反复审核和检查,登记造册归档,区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责任具体;值班电话畅通;重点部位明了。放假期间值班人员每天要对所属区域内的门窗封条及物品进行查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四、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寒假及途中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识假识骗、防抢防盗的意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车;严禁无证驾车、酒后开车和酗酒滋事,防止煤气中毒。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对留校和在外打工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掌握人员数量、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随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传达,按照学习、检查、定措施的步骤反复进行,保证在寒假前把这项工作完成落实好。

另:请各单位把寒假期间的值班人员名单、通信联系方式和留校学生名单于2009年1月10日前送交到保卫处。

文东校区电话:0531-86423633

长清校区电话:0531-86522633

保卫处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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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