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本站首页|机构设置|治安消防|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文件下载|零发案创建
下载专区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 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11月份联合...
· 长清校区2021年9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7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6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5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4月份机关、教辅...
·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山东艺术学...
· 长清校区2021年3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1月份机关、教辅...
通知通报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通报>>正文
长清校区广场施工期间车辆通行规定
2018-05-15 08:14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长清校区校门内广场将于517号开始施工,施工期限为两个月。

为确保师生交通安全,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秩序,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18517日至715日。

二、机动车行驶路线

1、凡教师学生班车、图书馆教工、体育教研室、宿管人员和在艺文楼教学办公教职员工,驾车进入校门后一律右拐弯,选择以下路径,驶入目的地。

A:沿外环路---艺文楼西门前---教工班车停车点---国交广场前主路;

B:沿外环路---锅炉房门前路---信息楼南门;

C:沿外环路---体育场东南角---三号学生公寓---五号学生公寓---食堂西。

2、其他人员,如机关各部门和设计、戏剧、舞蹈、戏曲、国交等学院的师生驾车入校后,一律左拐弯沿以下路经行驶:办公楼或指挥部门前---孵化基地---设计学院门前---食堂西---国交楼群。

3、美术学院教职员工驾车进入校区后右拐,行驶至美术楼西侧沿路西停泊。如车位不足,可沿道路两侧东延,但拐弯处严禁停放车辆。

三、非机动车按照之前学校保卫处规定的路线、速度、停泊区域等规定行驶、停放。

四、取消美术楼台阶前和旗杆下所有停车场,所有车辆自517日不得在此停泊。保卫处将提前一天,即:516日(星期三)全天清理车辆,敬请广大师生给予积极配合!

 

                    保卫处

                      2018514

   

 

关闭窗口

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