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
规范校园交通和治安秩序的通知
为确保师生在人员聚集区域的过往安全,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和治安秩序,从明天开始,食堂南门对过(信息中心北门西侧)机动车停车场,改为非机动车(两轮车、三轮车)停车场。轿车不再驶入该区域。
凡在设计学院门前、食堂西、超市对过等区域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泊在非机动车停车场。
对不按照指定区域停泊的车辆,保卫处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没收或集中管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