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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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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处室、教辅单位联合值班的情况说明
2016-03-25 16:39  

根据学校《关于坐班、值班及进一步落实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艺党字【2015】47号)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长清校区联合值班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组成

值班人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教辅单位处、科级干部组成。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带班,一名正处级干部、一名副处级干部、两名科级干部参与值班。

二、值班地点、电话

1、值班地点: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长清校区办公楼一层1010房间)。值班人员当日白天在办公室正常办公,下午5点30分至7点到保卫处签到,并领取值班员休息室钥匙。签到后,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员休息室或保卫处办公室值班。值班结束后,于次日上午8点将钥匙交回保卫处办公室,并填写值班记录(由正处级干部汇总情况后,负责填写)。

2、值班电话:男值班室电话86522328、女值班室电话86522329、总值班电话86522110。

三、值班员休息室

男值班员休息室在长清校区5号学生公寓东区101房间;女值班员休息室在长清校区2号学生公寓北区101房间。值班员均自带被褥。

四、值班职责

1、值班人员要相互协作,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值班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值班人员需根据值班安排,按时到岗签到。调班要向带班的校领导汇报并申请调岗、备案。不得空岗、漏岗。

3、值班期间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学生宿舍,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巡查。

4、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需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最大限度的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5、对工作疏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学校对值班的干部给予每人每天十元晚餐补助。每月底,由信息中心根据保卫处提供的名单集中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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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