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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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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2014年教职工车辆出入证的通知
2016-03-25 16:39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文东校区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关于文东校区校园门禁与机动车收费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14年教职工车辆出入证办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需办证的人员及其车辆

1、学校教职工(含外聘教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仅限文东校区91号院内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车辆;

3、在文东校区91号院内经营、租赁的住户及其车辆。

二、办证程序

1、填表登记。12月15日前,教职工到所在学院或部门(直系亲属到离退休工作处、租赁户到保卫处)填表登记,所在单位领导应签字和盖章。表格从保卫处网站《山东艺术学院关于文东校区校园门禁与机动车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中下载;

2、上报材料。教职工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教职工配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或结婚证明,教职工父母、子女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制证费10元缴至所登记的单位,由该单位收齐后统一报保卫处(文东校区教学楼315室),联系人:王梅 联系电话:86423633。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指定专人把好审查、填报等关口,材料要齐全、详实、及时,力戒错报、虚报和瞒报;

2、2013年已办理蓝牙卡的教职工,可持蓝牙卡直接到保卫处办理“授权开通手续”;

3、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必须与教工本人相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及车辆,保卫处则一律不予办理。

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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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