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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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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黑出租入校和禁乘黑出租的通知
2016-03-25 16:3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黑出租车”是指没有合法的营运手续、未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而擅自营运的车辆。它们有以下危害:

1、时时要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无法顾及乘客安危;

2、驾驶员大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安全没保障;

3、“黑出租车”很大部分是接近报废的下线出租车或旧车,车况很差、投保不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难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4、乘坐“黑出租车”,容易出现宰客、甩客等侵犯乘客利益的事情。由于这些车没在运管部门备案,乘客是难以通过管理部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

为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的生活秩序,学校要求师生务必做到:

1、不要乘坐“黑出租车”;

2、对乘坐“黑出租车”进校园者,无论何种理由,学保卫处或门卫将一律禁止放行;

3、师生因工作或生活需要乘正规出租车的,原则上不允许进、出校园。特殊情况,如:患病(以学校保健科或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或携带较重物品进出校园的,须经保卫处或门卫核实、登记并允许后方可通行,而且该车离开校园时不得在校区内逗留或借机营运载客事宜。一经发现,保卫处或门卫在扣留该车司机驾驶证、营业证或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罚的同时,还要追究乘坐该车师生的责任。

山东艺术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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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