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本站首页|机构设置|治安消防|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文件下载|零发案创建
下载专区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 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11月份联合...
· 长清校区2021年9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7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6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5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4月份机关、教辅...
·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山东艺术学...
· 长清校区2021年3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1月份机关、教辅...
通知通报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通报>>正文
学校2013年消防工作意见
2016-03-25 16:39  

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山东省政府倡导的“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夯实我校“四个能力”建设基础,确保师生和学校人身及财产安全,推动学校全面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精神,现对学校2013年消防建设提出如下意见,望各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注重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随机性教育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拟于3、4月份,对二级单位尤其人员密集的单位,逐一进行面对面消防知识问答、咨询,实地培训、演练灭火器使用方法,旨在全面提高教工和学生骨干等“第一灭火力量”的消防应急能力,进一步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基础。对消防常识咨询、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有需求的单位,可将参训人员、时间等事宜书面报保卫处(联系电话:15668349691或8652263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sdca.edu.cn ),便于职能部门统筹安排。

二、完善消防设施,不断提升物防、技防保障水平。

利用好有限资金,陆续完善消防设备、设施,使之符合《消防法》要求、满足师生安全需求。力争上半年更换长清校区损缺的200多块疏散指示牌,恢复其应急指示的功能;下半年维修更换已到期的1900具干粉灭火器,做好常态化、随机性的消防应急准备。配合有关部门,下气力做好消防工程的审验工作。做好文东校区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及其它设施维修、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及住户消防安全。

三、爱护消防设施,保持消防设施性能完好无损。

各单位尤其二级学院要根据《关于调整山东艺术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山艺院保字【2011】第5号)精神,严格落实本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建立完善并执行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存档等一系列消防规章,教育师生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爱护消防设备、设施,禁止随意占用、损坏等不良行为发生。同时,保卫处将加大督查、奖惩力度(尤其对在校内经营的场所),共同维护好事关学校和师生安全的消防设备、设施,以确保其性能完好无损。

山东艺术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闭窗口

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