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山东省政府倡导的“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夯实我校“四个能力”建设基础,确保师生和学校人身及财产安全,推动学校全面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精神,现对学校2013年消防建设提出如下意见,望各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随机性教育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拟于3、4月份,对二级单位尤其人员密集的单位,逐一进行面对面消防知识问答、咨询,实地培训、演练灭火器使用方法,旨在全面提高教工和学生骨干等“第一灭火力量”的消防应急能力,进一步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基础。对消防常识咨询、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有需求的单位,可将参训人员、时间等事宜书面报保卫处(联系电话:15668349691或8652263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sdca.edu.cn ),便于职能部门统筹安排。
利用好有限资金,陆续完善消防设备、设施,使之符合《消防法》要求、满足师生安全需求。力争上半年更换长清校区损缺的200多块疏散指示牌,恢复其应急指示的功能;下半年维修更换已到期的1900具干粉灭火器,做好常态化、随机性的消防应急准备。配合有关部门,下气力做好消防工程的审验工作。做好文东校区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及其它设施维修、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及住户消防安全。
各单位尤其二级学院要根据《关于调整山东艺术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山艺院保字【2011】第5号)精神,严格落实本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建立完善并执行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存档等一系列消防规章,教育师生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爱护消防设备、设施,禁止随意占用、损坏等不良行为发生。同时,保卫处将加大督查、奖惩力度(尤其对在校内经营的场所),共同维护好事关学校和师生安全的消防设备、设施,以确保其性能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