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第四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17-6-13
黄连修
各位领导和同仁们:大家上午好!
满打满算,离毕业和暑假已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个时间段,往往是案例高发的阶段。因此,分析学生安全管理形势、及早部署保卫工作注意事项显得尤为必要。俗话说,预则立,不预则废。借此机会,我强调几项安全维稳工作,敬请各学院领导抓好教育和工作落实。
第一个层面——毕业生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是毕业生驾车进出校园要严格遵守门卫检查、登记制度,服从门卫管理,与保安员一道共同维护好校门口的治安交通秩序。离校前,务必将校内车辆通行证退换给保卫处综合科,切忌将通行证私自转让或带走。
二是托运物品要看清其资质和信誉,留好收据和查询电话。购买返程票要从正规渠道,不要在不明身份的售票点或摊位订票或买票,防止上当受骗。
三是学生携带毕业作品、贵重物品离开校区时,必须提前向保卫处作出书面说明。应当由任课老师或辅导员等教工签名作证。否则,门卫有权禁止当事人带出校园。
四是毕业生离校前晚会要提前向治安科报备,报备材料包括时间、地点、人数和具体管用的疏散、用电等安全措施,要协调后勤或物业部门做好线路连接等安全工作,要指定本单位学生志愿者成立由治安员、疏散员在内的晚会安全小组。
五是毕业前的聚餐聚会时,要文明,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损坏财物,防止饮酒过度危及生命。晚10.30以后,不要在宿舍外乘凉,无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校园。
第二个层面,关于其他学生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是根除机动车(含摩托车)带来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从明天(6月14日)开始, 保卫处将停止所有学生校内车辆通行证办理业务;已有通行证的继续使用到毕业;没有通行证的学生车辆在暑假期间,将车开出学校。教工车辆通行证办理均免费。
另外,从下学期(9月1日)起,根据《大学生自律协议》,继续执行“禁止新生驾驶机动车入学”之规定。根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之规定,整车净重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为此,从下学期起,学校将禁止学生骑行“整车净重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凡拥有该类车的学生,务必在暑假前(7月8日前)自行处理。要么骑回家,要么推出校园。7月10号保卫处将集中清理整治。9月1日起,门卫将禁止学生骑行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不服从管理的,职能部门将联合大学路交警中队予以没收并通报给所在学院。
二是教育学生,切实做好防溺亡常识学习教育及管理工作。
三是暑假期间,尤其长清校区封校期间(7月8日—9月1日),凡不是大院以上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任何单位、任何师生,都不得滞留在教学场所从事所谓的创作或教学活动,防止失火、失窃或引发其他治安事故。特殊情况,必须出具大院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
四是教育学生戒除侥幸心理和占便宜思想,不参加兼职刷信誉、拒绝校园贷、不盲目给不明身份人员汇款,不再重蹈电信诈骗的覆辙。另外,不要乱吃保健品和减肥药,珍惜生命,珍惜青春年华,珍惜求学的大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