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本站首页|机构设置|治安消防|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文件下载|零发案创建
下载专区
·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 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11月份联合...
· 长清校区2021年9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7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6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5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4月份机关、教辅...
·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山东艺术学...
· 长清校区2021年3月份机关、教辅...
· 长清校区2021年1月份机关、教辅...
治安交通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治安消防>>治安交通>>正文
新 校 区 门 卫 管 理 制 度
2016-03-23 15:54  

1、本院师生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进入校门应佩带校徽或出示证件。

2、外来人员进入本院一律在传达室登记,填写会客单,离开时由会见人签字交回。

3、骑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出入校门须下车推行。

4、携带物资、器材、建筑材料等出校门时需交出门证。

5、外来机动车辆实行入门登记换证,出门检查换证制度。出租车不得进入院内,特殊情况须经门卫许可方能进入。

6、各种车辆出入校门和在院内要慢行,行车速度进出校门限速为5公里/小时,院内行驶限速为30公里/小时以内。

7、禁止商贩入校叫卖。校门附近禁止摆摊设点。

8、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工作场所逗留、闲谈。

9、校门夜间 点至次日 点 分关锁。夜间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及车辆要查明情况后再放行。

关闭窗口

山东艺术学院保卫处 电话 0531-86423633 0531-86522633 Email:bwc@sd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