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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工免费领取校内车辆通行证并两校区通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6    点击:

关于教工免费领取

校内车辆通行证并两校区通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两校区门卫查验车辆的效率,有效排查闲杂车辆和黑出租驶入校园,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和校园治安正规有序,现就教工免费领取校内车辆通行证并两校区通用作出如下说明,请教工给予积极配合。

一、凡经过门禁系统授权的教工车辆,进出校园时,请自觉将校内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辆右前侧。对此,门卫无论在正课时间,还是每晚九点以后或寒暑假期间,都将对该车辆免于登记、查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停滞校门口的时间,避免押车导致交通不畅的弊端。

二、迄今为止,虽授权但尚未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的教工,请在新学期开学初(825日至910日),一律到保卫处综合科免费领取校内车辆通行证。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1315319575086522110

三、校内车辆通行证通用于两个校区,由综合科在长清校区办公楼11010房间,具体办理登记、审核和发放等事宜。因老校教学区与生活区同在一处且面积狭小,车辆停泊空间受限。所以,住在文东校区北院以外的教工车辆,无法录入文东校区北院门禁系统,敬请教工谅解。但在两校区曾分别录入门禁系统的教工车辆,均可进出长清校区。

四、凡未持有校内车辆通行证或未将该证放置在车辆显要位置的,门卫都将严格执行车辆人员登记、查验制度。因此,谨请教工们,要本着为校内交通秩序和学生的治安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门卫保安员认真而负责任的查问、登记等必有的管理,防止强调自我、拒绝查验登记等有损高校教师形象的言行,主动与职能部门一道,高标准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安全。

 

 

 

 

 

 

 

               山东艺术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